【職津】4.1起職津計劃津貼額增加15% 孫玉菡料可鼓勵基層全職工作

社會

發布時間: 2024/03/29 12:18

最後更新: 2024/03/29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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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稱,增加職津計劃津貼額可進一步紓緩基層在職家庭的負擔。(資料圖片)

去年施政報告宣布,今年4月起計申領月份,在職家庭津貼計劃下住戶及兒童津貼金額劃一增加15%。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29日)表示,由下一個申領月份起增加職津計劃津貼額,可進一步紓緩基層在職家庭的負擔,鼓勵持續全職工作、自力更生,並吸引更多家庭勞動力投入勞動市場。

所有領取職津的家庭均可受惠,以育有2名合資格兒童的4人住戶為例,可領取的職津最高金額將由現時每月4,200元,增加至每月4,830元。新津貼金額將惠及由今年5月起遞交職津申請的住戶。

另一方面,在《2024年撥款條例草案》獲通過後,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會按2024至25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向領取職津住戶發放一次過額外款項。額外款項預計最快可於條例草案獲通過後的1個月開始發放。

新申請人或過往曾領取職津但尚未在適用期內提交申請的人士,須在適用期屆滿前(即通過條例草案當天或之前)提交申請,才符合資格領取額外款項。額外款項相當於領取人士在適用期內最近一次提交而最終獲批的職津申請中,獲批月份的平均每月津貼金額的一半,金額因個案而異。

如職津住戶在《條例草案》通過當天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該住戶只可領取其中一種額外款項,以其在職津計劃或綜援計劃下所領取較高的金額作為計算。職津計劃的津貼金額按住戶入息及工時按月審批,申領期為遞交申請前剛過去的六個曆月,合資格住戶須就每個申領期提出申請。詳情可瀏覽職學處網頁或致電職津辦24小時熱線(2558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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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馮琪雅